“的_s”字结构及其所能修饰的名词
古川裕
摘要(Abstract):
<正> 0.引言朱德熙先生在《自指和转指——名词化后附成分“的、者、所、之”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》一文中指出,汉语的名词化标记历来有两种语义功能:自指(Self-designation)功能和转指(Tran-sfered-desigllation)功能①。根据这个观点,现代汉语的名词化
关键词(KeyWords):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作者(Author): 古川裕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- ① 该文见《方言》1983年第1期p.16-31。
- ② “的(?)”是朱德熙先生在《说“的”》(《中国语文》1961年第12期)里所说的名词性语法单位的后附成分。
- ③ 关于“提取”和“缺位”,参看注① 文章§.2。
- ④ 关于这一点已经有不少论述,不过各家的说法有所不同:《现代汉语语法讲话》(丁声树等编,商务印书馆,1961) p.46说,“修饰语带‘的’字有替代中心语的作用”;范继淹先生《“的”字短语代替名词的语义规则》(《中国语文通讯》1979年第3期),以及《现代汉语八百词》(吕叔湘 主编,商务印书馆,1980) p.135说,“‘的’字短语代替中心名词/可以代替整个组合”;朱德熙先生《“的”字结构和判断句》(《中国语文》1978年第1、 2期)说,“‘DJ 的’可以指代整个偏正词组”;陆俭明先生《“的”字结构和“所”字结构》(《语法研究和探索(2) 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83) 说,“实词性词语加上‘的’,一般都能用来指称事物”。
- ⑤ 朱德熙先生在《“的”字结构和判断句》一文中说明,VP 里头没有缺位(p=n-m=o)的时候,该偏正词组一定是 S 类。这是专门讨论 VP 而得来的结论,很有说服力。不过,我们是换个角度从中心名词 n 的语义特点着眼进行研究。从这个意义来讲,本文可看作是朱德熙先生说法的补充。
- ⑥ 《现代汉语语法讲话》p.45说,“这里的修饰语和中心语之间的关系是同一关系”;马真先生《简明实用汉语语法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,1981) p.82说,“这种定语是用来指明中心语的具体内容的”。我们认为,马真先生的解释比前者“同一关系”的说法更明确,本文从之。但是,两文都没谈及中心名词的语义特点及其范围,还不够全面。
- ⑦ 在特定的环境下,例(3) 的定语可以独用,比如“你快把那个他推车送信的摘下来!”。这点是史有为先生审阅初稿后特意来函赐教的。
- 寺村秀夫《连体修饰意味1-4》(《日本语·日本文化》第4-7号,大阪外国语大学,1975-1978)
- --《名词修饰部比较》(《日英语比较讲座》第2卷,大修馆书店,1980)
- --《连体修饰1-3》(《日本语文法(下)》,国立国语研 究所,1981)
- 中右实 《日本语名词修饰构造》(《言语》1973年2月号,大修馆书店)
- 奥津敬一郎 《生成日本文法论--名词句构造》(大修馆书店,197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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